记者6月4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湖南、广东两省建立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政策互认机制,广东社保部门根据湖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认定何女士曾在湖南任职的15年视同缴费年限,并核发养老金,成为首个湘粤两省推进社保政策互认的落地案例。何女士感动地说:“湖南广东两省推进省际社保互联互通,让我原在湖南的工作年限可以享受湖南社保政策,维护了我的社保权益,解决了我们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湖南人社供图
一直以来,湖南、广东两省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存在政策差异,成为湘粤两省流动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的难点堵点。中部六省+广东省推进省际社保互联互通后,湘粤两省建立政策互认机制,参保人异地工作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原工作地认定,待遇领取地按原工作地政策计发养老金,破解了跨省社保衔接难题,维护了参保职工权益。
下一步,湖南将继续深化中部省份、广东省的社保互联互通合作,加速推进高频服务跨省通办,工伤保险异地调查、社保转移即申即办等更多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系统、优化服务,让更多跨省流动人员享受省际社保互联互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潇湘晨报记者彭皓泽 通讯员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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