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昌
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关于接受李军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军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军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5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劲松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刘新平的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华玉为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平昌的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石 欢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赵春红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郭志华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陈杨林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任命余 进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鲁志强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五、免去郑祥萍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六、免去孙兆云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李 滨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李锦桂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付晓霜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 堰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智勇同志辞去
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周智勇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智勇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名单
(2025年4月2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杨亚军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李会平为十堰市教育局局长。
三、任命刘庆海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柯昌宏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刘青华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免去李晋鄂、黄明、王志刚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德胜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任命李春波、刘朗霞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吴弘杰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的名单
(2025年4月29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殷耀刚的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咸 宁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黎明为咸宁市副市长;
胡泉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黄建平的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张德英的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马艳舟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慧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伟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胡向阳的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伟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成才文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华先江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金文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复兴同志辞去咸宁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复兴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决定:
接受刘复兴同志辞去咸宁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官书云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官书云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决定:
接受官书云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艳舟同志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咸发干〔2025〕122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由马艳舟同志代理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襄 阳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冰同志
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会议决定:接受徐冰同志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徐晶华同志
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徐晶华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静、邢辉同志为襄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郭爱珺、郭大双同志为襄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静、邢辉同志的襄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吕昊同志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金崇保同志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志宇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简乐伟同志辞去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攀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吕昊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宜昌人大、十堰人大、咸宁人大、襄阳人大
网站来源于网络。发布者:中青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yxjz.org.cn/8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