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生育新政,9月1日起执行。
7月31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政策文件来源:
https://ylbzj.sc.gov.cn/scsybj/nc010104/2025/8/5/31379977dc7842ca8d835b8841e213a0.shtml
通知中明确:
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包括两类,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二是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是工资收入的替代。
以往生育津贴需由企业中转,存在流程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更便捷地享受到生育津贴,国家医保局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让女职工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切实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截至目前,全国有近六成统筹区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
目前各统筹区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详见下表: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壹人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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