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7月11日,网传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兰山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潮新闻此前报道,7月11日,山东临沂一饭店负责人因在网上发布与店内菜品有关的视频而遭“天价罚单”一事引发关注。张女士在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经营饭店,今年3月24日,她饭店所在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将一张“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从门缝里塞进饭店。告知书上写明:你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鉴于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给予罚款45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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