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比被棍棒暴揍还疼!“痛经假”离中国女性还有多远?

7月9日,#痛经假#冲上热搜,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云南等约20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最多的是3天。今天三点更新来说说这个看似很小,实则对女性朋友来说很大的事儿。

有人可能会说,“痛经”嘛,多大个事儿?不就是来例假的时候肚子有点不舒服嘛?实际呢,医学上将疼痛分为12级,最轻微的1级疼痛是蚊虫叮咬,最痛的是分娩,高达12级,而痛经在什么位置呢?第8级,比被棍棒暴揍的疼痛还高一级。正是因为这种“不可言说”之痛会影响正常工作,所以早在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共同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后来,不少地方也发布了相关规定。

照理说,这是非常人性化的规定。但从执行来看,大部分只停留在纸面上。原因呢,大致有三:一是缺乏全国统一立法,导致执行难。不管是地方性法规,还是属于特定领域、特别规定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效力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缺乏强制力。二呢,医疗诊断耗时耗力;三就是观念问题,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这不算个事儿,而大多女性又有“月经羞耻”心理,不好意思说出口,这些都让这个本该理所应当获得的权益难落地。

“痛经假”不仅是保护女性健康,更体现社会对个体差异的包容。正常情况下,女性一生要来400-500次月经,如果遇上痛经,就意味着要承受这么多次的强烈痛苦。所以让“痛经假”落地,对女性朋友来说无疑是个福音。

如何做?目前网友们的讨论集中在“能不能在开具医疗证明的时候省时省力一点”“能不能多普及一些痛经知识,让用人单位了解到底有多痛苦”,等等。有专家也表示,要明确痛经假执行标准,由卫生健康委、妇联联合制定客观指标,医疗机构评估症状,开具证明,既人性化又避免造假。痛经假应该与产假、哺乳假等政策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女性健康保护体系,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于落实“痛经假”的企业,可以按照女职工比例给予社保补贴,减免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建立政府-企业成本分担机制。

也许,“痛经假”落地还有一段路要走,但既然多地都有了“痛经假”这个政策设计,那就尽量让它落到实处,毕竟,用科学态度对待生理差异,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进步。

文案、出镜 张英 后期 唐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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